收起
基本案情
某日,老王突感腹部胀痛,就自己吃了点止疼药。半个月后,老王发现在站立时腹部会出现肿块,平躺后可以按压回去,这让老王和家人焦虑起来在家人的劝导下,老王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疝气,需手术治疗。老王的家人马上给老王办理了住院手续。住院一周后,医院对老王进行了术前的身体检查,未发现有明显的手术禁忌症。之后,医院对患者老王在麻醉下施行了疝气治愈手术。手术中患者猝死,系当前医学条件下无法预料的不良后果。医生虽竭尽全力抢救,还是没能保住老王的生命。后来,经医疗鉴定得知老王患有该手术的禁忌症,但是在术前并未查出。老王家人要求医院承担责任。那么,常规术前检查无法发现的手术禁忌症致患者死亡的,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对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认定,将其排除在医疗事故范围之外。其次,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表明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行为人存在过错为前提。本案中,在手术前医务人员为老王进行了正常的术前检查,并未发现异常,而且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主观上并无过失和过错,因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维权帮 中国法制出版社
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官网查看,或者你也可以直接在手机浏览器输入www.gs110.online 即可直接登录官网查看。